107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停修事宜

一、日間部學生因學習適應不良或學習興趣不符等特殊情形,無法繼續修習課程者,得申請停修課程。

二、【申請條件】如下:

(一)於人工加選期間,所辦理加選之課程,該課程不得再辦理停修申請。

(二)停修退選後該學期大一至大三學生修習總學分數不得少於16學分,大四學生不得少於9學分,大學部延修生及碩、博士生至少應修習1門課。

(三)一般學生停修申請每學期以1門課程為限。

(四)大學部學生107學年度第1學期修習學分數達1/2不及格者,在符合上列(一)至(二)之申請條件下,停修申請科目數得超過1門課程。

三、【申請時程】分成2個階段實施:

(一)第1階段:民國108年4月08日(一) 9:00至4月14日(日) 23:00止。

(二)第2階段:民國108年5月16日(四) 9:00至5月22日(三) 23:00止。

學生僅能於實施時程期間上網申請,逾期即不受理。

四、【申請網址】停修課程於『學生資訊系統』項下『停修申請』頁籤,進行申請及結果查詢【網址https://admin.cyut.edu.tw/student/loginstu.asp】。

五、【線上作業】

(一)107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申請程序為學生申請,授課教師填寫意見,系主任審核。

(二)作業流程:日間部學生於『學生資訊系統』申請停修課程後,系統e-mail通知授課老師於系統填寫停修意見;無論授課老師是否填寫意見,系統皆會於3天後自動送出並e-mail通知所屬系主任進行審核,系主任審核後,系統會e-mail通知學生及授課教師審核結果。

(三)學生可隨時上『學生資訊系統』查詢審核進度及結果。

六、【相關事項】說明如下:

(一)停修課程核准後,該課程原缺、曠課及請假紀錄將『保留』不予刪除,並於學期成績單上註記『停修』字樣。

(二)停修申請流程說明分成學生端、老師端及系主任端3種,可於教務處課務組網頁「表單下載」選項查詢。

七、請通告所屬學生、老師及主任依流程進行停修作業,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教務處課務組,分機4023~40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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