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在校生申辦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

朝陽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學務處生輔組張俐婷

分機號碼:5016

受文者:本校各系所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

發文字號:朝陽學字第1120000082號

速別: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隨文

主旨:檢送在校生申辦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,請協助公告。

      說明:

    一、申請期限:自民國112年6月5日(星期一)起至112年7月31日(星期一)止。

       二、全面採線上申辦作業,申請路徑:學生資訊系統"學雜費及補助"學雜費減免"點選減免申請/上傳減免文件。相關規定詳見附件申請須知。

        三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須持112年度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證明辦理學雜費減免,請學生儘早申請證明文件。

        四、辦理減免後尚有學雜費差額之同學,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差額繳費單,至指定之銀行、郵局、超商繳費,或以轉帳、信用卡刷卡等方式繳納。

        五、請惠予公告周知,並轉知各班導師、班代協助宣導,需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
 

正本:本校各系(所)

副本:本處生輔組

 

 

朝陽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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